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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16年音乐舞蹈专业录取规则

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6/5/28 来源:华中师范大学

  1.对于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市区,认可相关省市区投档原则投档,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极差,无单科要求;

  2.对于没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市区,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对于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极差,无单科要求;

  3.专业成绩排名在招生计划内的考生若专业志愿均不能被满足且服从调剂的,将在音乐专业内进行调剂(舞蹈学除外),如不服从调剂,将不予录取,舞蹈学专业单独报考;

  4.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别按照前1、2、3条从高到低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采取不分文理按照前1、2、3条从高到低录取。

  点击查看:华中师范大学2016年音乐舞蹈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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