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省播音主持专业统考考试说明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6/11/24 来源:辽宁教育考试院
2017年辽宁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考试说明(试行) (一)考试科目及考查内容与目的 1.朗诵 检验考生吐字发声、普通话语音语调、音质音色、断句停连等情况。 2.即兴演讲与形象气质 检验考生观点阐释、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作为主持人的形象气质条件。 3.艺术特长展示 检验考生的艺术素质、艺术才能和艺术感觉。 考生选取小品、曲艺、声乐、舞蹈、器乐等其中一种形式展示即可。考生一人考试,不许其他人配合考试。所用乐器除钢琴外自备。其他物件如服装、道具、伴奏音乐等自备。 4.语言基础知识 检验考生现代汉语语音、文字、词汇、语法、修辞等方面知识。 (二)考试科目分值及时间 1.朗诵(面试):考前抽取指定朗诵稿件,准备3分钟后参加考试,朗诵稿件在3分钟之内,满分为100分。 2.即兴演讲与形象气质(面试):考生抽取给定演讲题目,准备3分钟后,在3分钟之内演讲。形象气质考核与即兴演讲同步进行。满分为100分。 3.艺术特长展示(面试):考试时间3分钟之内,满分为50分。 4.语言基础知识(笔试):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50分。 总分满分为300分。 获取更多信息请登录:辽宁美术高考网 分享到: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信息不断调整变化,艺路网—中国艺术院校招生在线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相关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优秀艺术院校推荐
|
最新艺术高考信息
艺术留学招生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