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6/5/6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
自2013年起四川师范大学取消所有省份艺术校考,使用各省对应的艺术统考成绩,2016年艺术类各专业类别的专业考试成绩与录取办法如下: 1.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9个美术本科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及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之和为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考试成绩、语文、综合、外语、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2.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2个本科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及编导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文化考试成绩为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考试成绩、语文、综合、外语、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3.其余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专业考试成绩为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综合、外语、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4.对于生源数大于计划数的艺术类专业的省(市、自治区)根据生源情况先划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此比例不超过105%。 5.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艺术类专业调配原则与普通类专业调配原则相同。 具体招生省份、在各省招生专业及人数信息将于6月份公布,最终请以各省招生办公布的2016年招生专业目录为准,考生也可先参考:四川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为:028-84767065 84768899 近几年招生录取重点信息: 四川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四川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四川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四川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本科专业调档线 四川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四川师范大学的信息 >> 分享到: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信息不断调整变化,艺路网—中国艺术院校招生在线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相关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优秀艺术院校推荐
相关文章
|
最新艺术高考信息
艺术留学招生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