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信息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6/7/2 来源:重庆师范大学
一、特殊要求: 1.音乐表演类各专业、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6厘米;体育教育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 2.音乐学类各专业、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生不低于155厘米。 3.音乐学类各专业、音乐表演类各专业要求发声器官及呼吸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 4.艺术教育专业的身体要求须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01号)的规定,此标准体检项目与高考体检重合的部分以高考体检为准,对高考体检未涉及的项目,考生可自行检测,如因身体不符合民航总局要求导致无法从事相关工作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艺术教育专业按综合分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0.4+空乘空保统测成绩×0.6;重庆市在空乘空保类统测合格考生中选拔。 三、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可当地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成绩。 (1)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相关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设计学类、美术学类、产品设计(珠宝首饰设计)、绘画、数字媒体艺术、摄影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0.4+专业成绩*0.6; (3)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4)音乐学类各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40+专业课成绩/专业总分×60,其中计划数的20%用于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靠前的首次进档考生。 (5)舞蹈学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40+专业课成绩/专业总分×60。 (6)舞蹈表演、音乐表演类各专业按专业成绩录取。 (7)音乐表演专业招收声乐、钢琴、二胡、古筝、小提琴、手风琴、单簧管、萨克斯、小号、长号、次中音号、圆号、大号、西洋打击乐、双排键为主项的考生;音乐表演(流行音乐)专业招收流行声乐演唱、流行键盘、电吉他、电贝司、架子鼓、流行管弦乐为主项的考生。各省专业统考成绩前5名不受乐种限制。 (8)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不招体育舞蹈、流行舞蹈。 四、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3-65911111 学校网址:www.cqnu.edu.cn 电子邮箱:cszb@cqnu.edu.cn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 邮政编码:401331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重庆师范大学的信息 >> 分享到: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信息不断调整变化,艺路网—中国艺术院校招生在线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相关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优秀艺术院校推荐
相关文章
|
最新艺术高考信息
艺术留学招生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