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东省艺术类志愿设置与投档办法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6/6/24 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艺术类志愿设置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设置首次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均设1个高校志愿、4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2.艺术类本科一批。设置首次志愿、2次征集志愿和美术类专业高校调剂志愿,美术类专业高校调剂志愿在第二次征集志愿时填报。首次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均填报1个高校志愿、4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3.艺术类专科批。设置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和美术类专业高校调剂志愿,美术类专业高校调剂志愿在征集志愿时填报。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填报1个高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 艺术类投档办法 1.本科专业 (1)艺术类提前批 首次志愿投档办法分以下两种情况: 29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不包括四川音乐学院和沈阳音乐学院)和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江南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及浙江传媒学院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像、录音艺术,内蒙古大学的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浙江理工大学艺术设计,北京印刷学院艺术设计,苏州大学艺术设计等艺术类本科专业,按照考生所报高校并关联专业成绩全部投档。 除上述高校及专业外,其他艺术类高校及专业均在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进行投档。其中,省外高校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者关联统考成绩,进行了艺术类专业校考者关联校考专业成绩均按考生志愿分专业全部投档。省内高校的美术类专业按大类关联统考成绩[山东大学(威海)、山东师范大学的美术类专业使用校考成绩],按文化成绩排序,按美术类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5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档,中外合作办学的美术类专业单设投档单位,单独投档;非美术类专业关联校考专业成绩,按文化成绩排序,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档。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投档办法与首次志愿相同。 (2)艺术类本科一批 首次志愿投档办法分以下两种情况: 省外高校艺术类专业,在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上按考生志愿,使用我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者关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进行了校考者关联校考专业成绩全部投档。 省内高校艺术类专业,美术类专业按大类关联美术类统考成绩,按文化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总数1∶1.5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档,其中中外合作办学的美术类专业单设投档单位,单独投档。非美术类专业关联校考成绩,按文化成绩排序,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高校投档。 征集志愿投档办法与首次志愿相同。 使用美术类统考成绩的专业,若征集志愿后生源不足,则根据缺额计划总数1∶1.5的比例,按服从调剂考生的文化成绩划定调剂投档文化控制线。在线上生源中,根据美术类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1∶1的比例随机投档。 2.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 首次志愿投档办法分以下两种情况: (1)美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及经批准进行了校考的其他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实行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投档的办法。其中,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文化控制分数线上全部投档,其他高校根据考生文化成绩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档。 (2)未进行专业考试的非美术类专科(高职)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 征集志愿投档办法与首次志愿相同。 调剂志愿投档办法与本科专业调剂投档办法相同。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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