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我校的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参加我校专业考试且专业复试成绩达到我校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我校公布的在该省的招生计划及考生高考志愿,按照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2.考生报考本专业属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艺术类专业省统(联)考范围的,必须取得该专业省级统(联)考合格,方有资格参加录取,并按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有关2016年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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