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16年省外广播电视编导类录取规则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6/1/6 来源:上海大学
录取原则 1.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校考合格。 2.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暂未定,请继续关注我校招生网。 3. 艺术与科技专业: (1)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市的普通类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90%以上。当艺术类录取时,还没有划定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省市,按第一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80%折算[浙江省应达到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资格线×(750/810)×0.6]。如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文化成绩投档线高于上海大学的报考资格线,则参照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投档线执行; (2) 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择优录取。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我校在录取时按专业校考成绩录取。 点击查看:上海大学2016年省外广播电视编导类招生简章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上海大学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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