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6/11/11 来源:艺路美术高考网
一、天津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校考专业招生计划
注:音乐学(音乐学与实用音乐艺术方向)即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 二、天津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省级统考或联考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注:音乐学(音乐学与实用音乐艺术方向)即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 三、天津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高职招生计划
四、统考成绩的使用 为贯彻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艺术类专业自2014年起在部分省(区、市)使用艺术类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说明如下: 1.全部艺术类专业在上海、重庆、内蒙古、黑龙江、福建、河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江西、广西、陕西、青海、新疆、西藏等省(区、市)使用艺术类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考生无需参加我校校考。对以上各省(区、市)艺术类省级统考(或联考)未涉及的专业,我校2014年将不编制招生计划。 2. 在河北省部分艺术类专业使用联考成绩录取,联考涉及专业及类别要求请见下表:
河北省联考未涉及专业包括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之下属方向)、戏剧影视文学、摄影、广播电视编导,使用我校校考成绩录取。 3.在天津市美术•设计类专业使用天津市美术类统考成绩录取,报考我校美术•设计类专业的天津考生无需参加我校校考。在天津市除美术•设计类专业外,其他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录取。 4.全部艺术类专业在北京、山西、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北、甘肃、云南、宁夏等省(区、市)使用我校校考成绩录取。以上省(区、市)的考生如所报专业属所在省(区、市)统考范围,还须取得该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证。 注:音乐表演(器乐表演)器乐招生范围为: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贝大提琴),铜管乐(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打击乐(不含爵士鼓);音乐表演(键盘表演)和音乐学(键盘主科)键盘招生范围为:钢琴和手风琴。 五、各类专业录取规则 1、美术•设计类专业 美术•设计类专业在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校考(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考生文化成绩还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通知书将在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发放。 2、面试类专业(或方向) 面试类专业(或方向)包括: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之下属方向)、舞蹈学、表演、音乐学(声乐主科)、音乐学(键盘主科)、音乐表演(声乐表演)、音乐表演(键盘表演)和音乐表演(器乐表演)专业(或方向)。根据面试类专业(或方向)特点有以下两种录取方式: ①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按校考成绩录取的省(区、市):在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天津籍考生,如文化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佳的考生。 按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的省(区、市):在文化成绩达到400分后,按专业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②除播音与主持艺术以外的其他面试类专业(或方向):在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校考(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考生文化成绩还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通知书将在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发放。 3、笔试类专业(或方向) 笔试类专业(或方向)包括:音乐学(音乐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摄影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或方向)。录取原则: 在取得校考(省级统考或联考)专业合格证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天津籍考生,如文化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佳的考生。 考生文化成绩还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通知书将在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发放。 4、美术教育(学前教育)高职专业 在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省(区、市)对美术类高职录取原则有明确规定,则执行各省(区、市)的录取原则。美术类高职专业在我校学前教育学院校区上课。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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