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2008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整理:艺路网 日期:2008/11/11 来源:深圳大学
学校座落南山半岛,面临后海,遥对香港,环境优美,是深圳经济特区十大历史建筑之一,荣获全国校园建筑设计一等奖。 建校24年,深圳大学紧随深圳特区快速发展。 1995年,通过国家教委本科教学合格评价。 199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硕士学位授权。 200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博士学位授权。 特区大学以最短的时间形成了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现有本科教学学院23个,本科专业52个,综合了文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7个学科门类,本科生21553人。 学校坚持学科兴校。建有一批省级重点学科和省级重点扶持学科,一批省部级和市级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有省级名牌专业,省级精品课程,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学校现有66个硕士点,4个工程硕士培养领域,3个博士点,研究生1952人。 学校坚持科研强校。“十五”以来,大力承担科研项目。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等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28项;转让科研成果48项,被采纳科研成果281项。 学校聚合了一支优秀的教职工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233人。其中教授262人,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教育部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博士生导师、国家青年教师培养对象、全国优秀教师等一大批高水平人才,平均年龄40岁。
一、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数为准)
二、报名 ㈠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㈡报名手续: ㈢报名时间与地点: 三、考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7〕9号文件)精神,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和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考生须参加省统考。省统考合格的考生,才有资格参加学校的校考。 ㈠考试时间与地点:
㈡考试科目与内容: 1.艺术设计: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 >>考试大纲 2.美术学(绘画):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水彩、水粉均可)、速写。 3.表演(影视戏剧): 4.表演(播音与主持): 5.表演(舞蹈): 6.表演(音乐表演): 7.表演[学前艺术(师范)]:
㈠录取条件: 1.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 2.学校招生专业中,省统考涉及的专业:获得省相应专业统考合格证书或省统考合格,同时获得校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 3.学校招生专业中,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或未组织省统考的省份:获得校考专业合格证书。 ㈡录取办法: 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专业介绍 1.艺术设计学院 特别说明:新生进校后按大平台授课,前三个学期不分专业,学习公共课、基础课,第四学期开始,按学生志愿及有关专业要求确定专业,可供选择的专业有:艺术设计(设环境艺术、平面设计方向)、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动画专业。 ⑴工业设计: ⑵服装设计与工程: ⑶艺术设计: ⑷动画: 2.美术学(绘画): 培养目标:培养既有绘画基本理论、技能又有人文素养、艺术创新并能够胜任企业广告策划与美术设计、行政事业单位美术宣传等高素质人才。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深圳大学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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