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15年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5/10/29 来源: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录取规则为:A.生源所在地为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按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省专业课统考成绩×40%。B.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省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后,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省统考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省份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办法执行。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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