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2016年江西省音乐类录取规则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5/12/4 来源:江西师范大学
(一)提前批次专业(具体专业及种类见上表)录取原则:在符合国家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和学校提前批次报考条件规定的考生中,文化成绩达到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专业成绩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相应专业本科合格线,且专项【音乐表演专业(器乐、声乐)、舞蹈学专业】考试成绩在140分以上(不包含乐理、视唱成绩),根据考生志愿和专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其他批次录取原则:在符合国家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和学校报考条件规定的考生中,将根据江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政策和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江西师范大学的信息 >> 分享到: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信息不断调整变化,艺路网—中国艺术院校招生在线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相关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优秀艺术院校推荐
相关文章
|
最新艺术高考信息
艺术留学招生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