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考生2016年不得在北京考点参加艺术类校考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5/12/25 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
2016年艺术类专业校考由招生院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负责组织实施。考生应按招生院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各招生院校应于2016年4月30日前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信息报送系统”,上报经公示的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提交后打印考生名单报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未经备案的考生,在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将不予投档。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院校、除民办高校及独立学院以外的本科院校可在京组织校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音乐类、舞蹈类、戏剧影视学类等专业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如有特殊要求确需跨省在京设点组织校考的,须报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在我市指定的考点内组织校考。我市指定的考点只接收北京市考生参加考试,请各校不要安排京外生源考生在京参考,并在本校招生简章中写明。各校校考时间不得早于中学放寒假前,不能影响中学正常教学秩序。在京申请设点组织校考的院校,请于2015年12月31日前与我市指定的考点协商后,向相应考点提交《外埠院校艺术类专业在京设置校考考点备案表》。 在京设点校考的外埠院校要提前做好报名组织、考务安排等工作,确保考试安全。 分享到: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信息不断调整变化,艺路网—中国艺术院校招生在线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相关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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