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央美术学院录取分数线等基本情况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5/7/17 来源: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美院2015年本科招生录取基本情况,2015年中央美院录取分数线 一、中国画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36名。并列36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86分。 二、书法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15名。并列15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32分。 三、造型艺术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157名。并列157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64分。 四、实验艺术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51名。并列51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34分。 五、艺术设计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63名。并列163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601分。 3、理科专业名次录至303名。并列303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539分。 六、建筑学专业: 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 文科:①北京录取9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5.855分。 ②其他省:录取31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101.821分。 理科:①北京录取5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5.985分。 ②其他省:录取35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8.039分。 七、美术学专业: 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 1、北京市录取15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7.582分; 2、其他省录取65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8.431分。 八、影像设计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2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5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专业名次录至231名,并列231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34分 ②实验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专业名次录至63名,并列63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22分 ③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5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 外语65;专业名次录至364名。并列364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62分。 ④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 外语65;专业名次录至18名。并列18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13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70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52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 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44名,并列444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45分。 ②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12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 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03名。并列303名,其文化分数录至420分。 ③实验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3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 文75 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52名,并列52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22分。 ④建筑学专业(理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3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 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8名。并列18名,其文化分数录至482分。 九、信息设计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8人。 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8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 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88名,并列388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60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39人。 ①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32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0分。 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64名,并列364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56分。 ②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7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395分。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44名。并列444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29分。 十、空间设计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1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专业名次录至125名,并列125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38分 ②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0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 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50名。并列50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08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29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19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96名。并列396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39分。 ②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录取1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0分, 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50名,并列50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547分。 十一、产品设计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3人。 ①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7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 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251名,并列251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52分。 ②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6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 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90名,并列90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75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52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2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44名。并列444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35分。 ②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2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 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210名。并列210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14分。 ③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90名,并列90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51分。 十二、家居产品设计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 1、 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8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中国画、造型艺术总分38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 从中国画专业录取1人。专业名次录至36名,并列36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92分; ② 从设计专业(文科)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303名,并列303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44分; ③ 从设计专业(理科)录取1人。专业名次录至19名,并列19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21分; ④ 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8名。专业名次录至138名,并列138名,文化课分数
录至494分。 ⑤ 从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2名,专业名次录至185名,并列185名,文化课分数录
至515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72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中国画、造型艺术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从中国画专业录取3人。专业名次录至27名,并列27名,文化课分数录至396分。 ②从造型艺术专业录取11人。专业名次录至444名,并列444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48分。 ③从设计专业(文科)录取24人。专业名次录至303名,并列303名,文化课分数录至532分。 ④从设计专业(理科)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364名,并列364名,文化课分数录至500分。 ⑤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22名。专业名次录至138名,并列138名,文化课分数 录至428分。 ⑥从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6名,专业名次录至50名,并列50名,文化课分数录 至471分。 十三、新疆文化人才定向培养计划: 1、 油画:1名(汉语言)。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0分,专业排名录至第2名。
2、中国画(工笔人物):2名(汉语言)。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0分,专业排名录至第2名。 十四、新疆协作计划(民考民、民考汉、双语班) 1、中国画:1人,文化课划线:总分390分,专业排名录至第1名; 2、造型艺术:1人,文化课划线:总分390分,专业排名录至第1名; 3、艺术设计:8人,文化课划线:总分390分,专业排名录至第13名; 十五、港、澳、台、华侨: 录取12人。其中:按专业排名录取9人;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3人。 1、造型艺术:1人,文化课划线:总分400分,专业排名录至第6名; 2、艺术设计:6人,文化课划线:总分420分,专业排名录至第17名; 3、实验艺术:1人,文化课划线:总分400分,专业排名录至第1名; 4、影像设计:1人,文化课划线:总分415分,专业排名录至第17名; 5、建筑学:2人,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文化课成绩录至494分; 6、美术学:1人,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文化课成绩录至473分。 ▲注: 1、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时,相对成绩折算办法: 相对成绩 =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 ÷考生所在省本科(非艺术类文/ 理)一批线 ×100 2、按专业课成绩排名录取时,文化课成绩折算: ①考生所在省艺术类高考成绩总分满分为750分,语文、英语单科满分为150分时不需要折算; ②考生所在省艺术类高考成绩总分满分不是750分,语文、英语单科满分不是150分时,文化课成绩 需折算后使用。 例如:某省艺术类考生成绩总分满分为500分,其考生本人高考成绩总分为350分。 折算后成绩为:350÷500×750=525分 十六、其它: 1、 我院只发布此录取原则,最终录取名单将由各省招生部门公布。 2、 我院录取工作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包括《录取通知书》的邮寄。 3、有关2016年本科招生信息,请在2015年12月登陆我院官网查询。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中央美术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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