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建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5/1/5 来源:天津城建大学
录取原则 (1)我校只录取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报考资格,同时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投档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 (2)我校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较高的考生。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 = 文化课高考成绩(按满分750分制计)×60% + 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按满分750分制折算)×40%。 说明:在计算综合成绩时,文化课高考成绩和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按满分750分制折算,即满分不是750分制的,折合成750分制进行计算。 (4)按照规定,学校在接到各省、市招生考试院录取审批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按照我校录取通知书规定内容报到入学。 点击查看:天津城建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天津城市建设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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