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装学院2015年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5/1/4 来源:北京服装学院
四、录取原则 学校从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及下述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一)省级统考有要求且涉及到的专业必须获得省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同时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省级统考不要求或未涉及的专业必须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二)在我校专业考试(校考)及文化考试(高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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