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大学2015年艺术类录取规则(吉林省)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4/12/28 来源:北华大学
录取原则 1.美术类专业(含美术学<师范>、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只招收吉林省美术类统考合格考生,其他专业只招收我校校考合格考生。 2.美术类专业,按吉林省省属高校美术类专业统一录取原则执行,即文化课成绩达到吉林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统考专业课成绩×10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吉林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吉林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0%+校考专业课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其他录取要求见《北华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北华大学招生办 邮 编:132013 招生网址:http://zsb.beihua.edu.cn 招办电话:0432-64608596 64608592(自动传真) 美术学院:0432-64608189 音乐学院:0432-64608258 文 学 院:0432-64602778 更多查看:北华大学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吉林省)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北华大学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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