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15年音乐学专业招生简章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5/1/8 来源:华东师范大学
音乐学专业自建校成立以来就具有强劲实力,现拥有一批学养深厚、具有国际视野的优秀中青年教师,90%教师学成于欧美著名音乐学院,建立了广泛的国际合作交流平台,与奥地利维也纳音乐表演与艺术大学,美国曼菲斯大学、阿肯色中央大学、特拉华大学、科罗拉多州立大学等建立合作关系,每年选派学生出国学习,具有很好的教学设施,建有高水准交响乐团和歌剧实验中心,专业教学坚持一对一小课教学,培养高水平的专业人才。 音乐学专业设有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两个专业方向,其中音乐表演方向含钢琴表演、声乐表演、西洋管弦乐表演等三个类别。音乐学系还设有艺术语言学博士点、音乐学硕士点、艺术硕士(MFA)。学生在本科学业完成以后可以获得继续深造的机会。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和综合人文素质,高水平专业技能和艺术素质,较高的音乐鉴赏和表演能力,较强的研究和创造能力,能够胜任各类学校的音乐教育工作或从事音乐表演、编辑、研究等其他音乐文化事业的专业人才,为培养音乐家、音乐教育家奠定基础。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音乐学,本科,学制四年,学费每学年10000元。按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两个方向进行招生。2015年招生计划暂定56人,其中音乐教育20人,音乐表演36人(最后以各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三、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报考条件。如考生所在省有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音乐学类统考,则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并获得本科报考资格。 四、专业考试 1、上海市生源考生必须参加上海市组织的音乐类专业统考,我校承认上海市统考成绩。其中报考我校音乐表演方向的考生还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科目为1、器乐或声乐,2、乐理、听音,3、视唱。考试内容见“考试科目与要求”,具体时间和地点见我校上海考点的考试时间和地点。报考我校音乐教育方向的上海市考生不需参加我校专业考试。 2、非上海生源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可在我校设立的各考点参加,复试统一在上海我校举行。如考生所在省有该专业的省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并取得合格证。
注:2015年管乐不招收萨克斯。 五、报名方法与专业考试时间地点 1、我校实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的办法报名。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先进入我校网上报名系统(点此进入...)进行注册报名,按要求准确无误地填写信息并打印报名表,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时间从2015年1月5日开始,截止到各考点现场确认结束前一天。 2、报名确认材料:本人身份证、省艺术统考准考证复印件、报名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一寸报名照两张、报考费(报名费20元、考试费每门50元)。 3、考生只能参加我校其中一个考点的考试。如参加多个考点多次考试的,我校只承认第一次考试成绩。考生生源所在省份我校设有考点的,必须在所在省考点参加考试。 4、现场确认:携带报名确认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确认,不接受提前确认和函报。 各考点现场确认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如下表:
注:1、山东省考试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缴费。考生可自行登录省招考院网站(网址:http://wsbm.sdzk.gov.cn/art)进行报名、缴费。开始时间为2015年2月2日,截止时间为所报考院校开考前2天,春节期间(2015年2月11日—24日)网报系统关闭。考试前一天考生下载打印校考准考证。考试地点见网上打印准考证为准。 2、参加外地考点初试进入复试的发榜通知将在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网(http://www.zsb.ecnu.edu.cn/)或在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系网站(http://music.ecnu.edu.cn/)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六、计分与录取原则 1、上海市生源计分与录取原则: 考生必须参加上海市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音乐类统考并取得报考本科专业合格证。考生须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需达到上海市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录取时不分文理科。 音乐教育方向:要求参加上海市音乐类统考的项目必须为钢琴和声乐(通俗唱法除外),钢琴和声乐两门统考中成绩高的一门确认为主项,成绩低的为副项。我校将按主项50%,副项35%,乐理、视唱练耳共15%的比例重新计算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主项×50%+副项×35%+乐理×7.5%+ 视唱练耳×7.5%】。录取时,学校按专业考试成绩70%和文化考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合成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考试成绩×7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30%】,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方向:限招管弦乐、钢琴、声乐考生,考生必须参加我校专业初试和复试,且参加我校测试的乐理、听音、视唱单科成绩分别不低于单科满分40%。计分与录取原则同非上海生源考生。 2、非上海生源计分和录取原则 (1)计分 要求乐理、听音、视唱单项成绩不低于各单项总分的40%,按专业(器乐、声乐)初试成绩确定复试考试资格。 音乐教育方向:钢琴、声乐的初试(演奏\演唱)成绩不计入专业最后成绩。专业最后成绩满分为400分,各单科满分为:声乐100分、钢琴100 分、乐理100分、视唱40分、听音60分。总成绩计算公式:专业总成绩=[主项×50%+副项×35%+乐理×5%+(视唱+听音)×10%]×4,声乐与钢琴成绩高的一门自动确认为主项,成绩低的为副项。 音乐表演方向:专业初试成绩不计入专业最后成绩。专业最后成绩以专业复试(不含视唱)成绩为依据,满分为100分。其中乐理、视唱、听音不计入专业最后成绩,但要求视唱、乐理、听音三门单科成绩不得低于各单科满分的40%。 (2)录取原则 学校按考生报考的不同专业方向,依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和一定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并报有关省市招办备案,同时向学生寄送专业考试合格证。如考生所在省份有音乐类统考,还须取得省级统考的专业合格证。考生须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符合上述三项条件者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录取时不分文理科。 音乐教育方向以专业考试成绩70%和文化考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合成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考试成绩×7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30%】,以合成分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方向以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考生可兼报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方向,录取时按专业方向分类录取。 七、专业考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的艺术类查分系统查询专业考试成绩。我校同时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寄送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学校不接受电话查分。特别提醒:考生现场确认的时候务必记住我校给予的准考证号,以备以后查分使用。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系; 邮政编码:200241; 联系电话:021-54345320; 报名网址: www.zsb.ecnu.edu.cn; 院系介绍: http://music.ecnu.edu.cn/; 公交线路:江川3路、闵行11路、180路、958路、虹桥枢纽4路、729、上奉线、闵吴线、江川5路。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华东师范大学的信息 >> 分享到: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信息不断调整变化,艺路网—中国艺术院校招生在线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相关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优秀艺术院校推荐
相关文章
|
最新艺术高考信息
艺术留学招生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