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5年舞蹈类专业统考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4/9/16 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舞蹈学类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舞蹈学类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舞蹈学类统考)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统考主要通过考查考生的舞蹈基础、身体条件(软、开度)、节奏感和协调性、对舞蹈风格的把握能力和表现能力、创编和表演能力,选拔出具有从事舞蹈表演专业学习的基本身体条件和具有舞蹈专业学习潜能的艺术类合格新生。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特长展示科目实行拉帘考试(考试时,考生与考官之间用帘幕隔开)。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作品辨析(20分)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对高中音乐与舞蹈教材中涉及的舞蹈概念、舞蹈种类和舞蹈作品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考查考生在舞蹈感性能力方面的基本素养。 2.考试内容 (1)舞蹈知识 舞蹈的起源、音乐与舞蹈的关系、舞蹈的种类和舞蹈的创编。 (2)舞蹈作品 考试曲目详见附件《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舞蹈类统考“作品辨析”考试曲目》;参考教材为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音乐与舞蹈》,于润洋、吴斌主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3.考试形式 闭卷,选择题。 4.考试要求 了解和掌握高中音乐与舞蹈教材中涉及的舞蹈概念、舞蹈种类和舞蹈作品等相关知识,具备一定的舞蹈感性能力。 5.样题 (1)根据图片中展示的民族服饰,判断该舞蹈所属的民族是() A.朝鲜族B.蒙古族C.藏族D.维吾尔族 (2)芭蕾的四大审美原则是 A.开、绷、直、立B.开、绷、竖、立 C.紧、绷、直、立D.紧、绷、竖、立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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