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整理:艺路网 日期:2008/11/11 来源:长春大学
一、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① 艺术设计专业 200 人。 ② 绘画专业 100 人(油画方向 60 人,国画方向 40 人)。 ③ 音乐表演专业 100 人,其中器乐方向 50 人 (含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长笛、古典萨克斯、双簧管、小号、长号、巴松、唢呐、二胡、琵琶、钢琴、手风琴、单簧管、扬琴及钢琴调律), 声乐方向 50 人 (含美声、民族、通俗唱法)。 ④ 音乐学专业 30 人。 三、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 1 、艺术设计、绘画专业(油画方向、国画方向): ① 素描(人物头像写生) 100 分; ② 色彩 100 分。注:长春大学考点色彩科目考试为静物写生,其它省份色彩科目考试采用静物默写方式进行。 3 、音乐学专业: ① 演唱或演奏( 20 分)。声乐方向:自备考试曲目两首(中外歌曲不限);器乐方向:自备考试曲目两首(练习曲、奏鸣曲、协奏曲、乐曲任选); ② 视唱( 20 分); ③ 听音( 20 分)采用笔答方式进行; ④ 基本乐理( 30 分)采用笔答方式进行; ⑤音乐史及短评 ( 60 分)采用笔答方式进行。考生可自带伴奏,如需考场提供伴奏的考生,需提供抄印工整的乐谱。 四、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及地点 : 详细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省份 招生专业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地点 科类 报名费
1 、艺术类专业加试合格者,由我校于 2008 年 4 月 15 日 前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原则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http://zsb.cdjwc.com 。 2 、美术专业及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3 、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 4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和专业复查,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考生报名须知: 1 、考生必须直接到考点报名,不受理函报;考生只能报考我校艺术类中的一个专业(方向),不可兼报其他专业(方向)。 2 、凡当地招生办下发了 “2008 年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或专业加试准考证(以下简称资格证)的省份的考生在报考我校时须持 “ 资格证 ” 和身份证及二者的复印件各一份。考生所在省未下发 “ 资格证 ” 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及复印件、学校或单位及当地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名,并按考生所在省份的有关艺术类招生文件提供相关材料。 3 、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如本省有艺术类专业联考则必须参加专业联考且专业联考成绩达到本省合格线,方可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报名及考试。 4 、吉林省美术类考生、辽宁省考生、山西省音乐类考生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加试,以各有关省专业联考成绩为准。 5 、艺术设计及绘画专业考生自备画具、画板、颜料等考试用具,考试用纸由考点提供;音乐专业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七、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 6543 号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长春大学的信息 >> 分享到: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信息不断调整变化,艺路网—中国艺术院校招生在线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相关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优秀艺术院校推荐
相关文章
|
最新艺术高考信息
艺术留学招生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