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014年音乐专业招生简章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3/12/30 来源:华中师范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音乐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省份及计划 (一)招生省份 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山东、安徽、广东、山西、广西、海南、宁夏、青海、新疆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注:1.音乐学(师范)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相关政策制订,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2.我校音乐类专业招生文理兼收,录取时不分文理。 二、报名资格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到指定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有音乐类基础课联考的省份,按照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考生须取得联考合格证。 注:拟报考舞蹈学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60cm。 三、考试流程及内容 (一)初试 1.报考方向 初试不分专业,考生在声乐、钢琴、器乐、舞蹈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 2.考试内容 考生表演所选科目作品一个。 3.报考费用 150元/人 4.报考时间及地点
备注:在湖北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我校招生网报名系统http://zs.ccnu.edu.cn/zsbm2013/进行网上报名缴费,考生于2月21-24登录我校招生网打印准考证,凡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报考信息无效。在广东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http://www.xhzsb.com/进行网上报名。其他考点均为现场报名缴费。 5.复试入围划线 分省按照考生原始成绩分类排名划线。 (二)复试 1.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音乐表演专业 (1)报考方向 设声乐、钢琴、器乐、理论、视唱、练耳、乐理科目,考生根据各专业要求自选考试科目,每科目限考一次,视唱、练耳、乐理为必考科目。 (2)各专业要求考试科目
(3)考试内容
(4)报考费用 根据考生选考科目收取,60元/科。(如考生选择声乐、钢琴、视唱、练耳、乐理,则报、考费用为300元) (5)考试时间:2月27日-3月1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安排以复试准考证上公布为准。 (6)成绩计算及合格证发放
注:我校将根据考生选考科目组合计算对应的专业成绩,如考生选考声乐、视唱、练耳、乐理则将其声乐成绩将用于音乐表演三试入围资格排名;如考生选考声乐、钢琴、理论、视唱、练耳、乐理则可对应计算其音乐学(声乐+钢琴)、音乐学(理论)专业的成绩进行排名,其中音乐学(理论)专业排名取声乐和钢琴中成绩较好的科目计分排名,如该生申请参加音乐表演三试,则该生的声乐、钢琴单科成绩还可用于音乐表演三试入围资格排名。 2.舞蹈学专业 (1)报考费用 200元/人 (2)复试内容 舞蹈(形体条件、基本功、剧目表演)、乐理 (3)复试时间 2014年3月2-3日 (4)成绩计算 舞蹈200分,乐理20分。 (三)音乐表演专业三试 1.入围资格确定 考生复试报名时确认是否参加音乐表演三试入围资格排名,我校将根据所有申请考生的声乐、钢琴、器乐单科成绩分类排名,考生参加复试次日上午公布音乐表演三试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华中师范大学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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