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2014年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3/12/10 来源:江汉大学
一、招生专业、学制、学历、人数及地区
特别提示: 1、器乐表演专业方向招西洋乐器(限钢琴、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及中国乐器(限竹笛、古筝、二胡、琵琶、扬琴)。 2、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注:湖北省计划不分地区,面向全省统一排序招生。) 3、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按修读学分缴纳课程学分费用(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每学年学费约为10000元左右。 二、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规定的报考条件,并且身高达到以下标准者,均可报考: 1、音乐教育、器乐表演方向:男生1.65米(含)以上,女生1.55米(含)以上; 2、声乐表演、合唱表演与指挥方向:男生1.70米(含)以上,女生1.58米(含)以上; 3、舞蹈表演方向:男生1.70米(含)以上,女生1.60米(含)以上。 三、报名办法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高考报名登记表或有关专业测试报考证(非计算机网络报名的地区还须携带本人近期、同一底版一寸照片三张),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报名。 2、交纳报名考试费:每生200元(兼报一个专业方向另交100元)。对报名考试费另有规定的省区,按当地标准执行。 3、湖北省考生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办法。登陆江汉大学主页(www.jhun.edu.cn)或江汉大学招生就业网(zjc.jhun.edu.cn),在网上录入相关报名信息后,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江汉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5号门师生活动中心)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四、考试办法 1、考生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初、复试一并进行。 2、兼报专业方向的考生须分别参加所报专业方向的专业考试,其中视唱练耳和乐理只须一次考试。 3、贵州、湖南、江苏、江西省籍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联)考,并且取得所在省相关专业的合格资格。 五、报名与考试时间、地点
特别提示:考生须在生源所在地我校设置的考点参加报名和考试,一律不接受跨省报名和考试。 六、考试科目与要求
公共科目考试办法: 1、视唱:抽题演唱两段记写的旋律。 2、练耳:听记旋律音程、和声音程、节奏、旋律(笔试)。 3、乐理:测试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和音乐常识(笔试)。 4、公共科目考试乐谱均可用五线谱或简谱记写。 七、专业成绩计分办法 音乐教育、声乐表演、器乐表演、合唱表演与指挥专业方向的公共科目成绩为:视唱练耳满分100分(视唱、练耳各50分),乐理满分100分。 音乐教育专业方向:满分100分,其中:声乐、钢琴两科中高分占60%、低分占40%。 声乐表演、器乐表演专业方向:满分100分(两首作品综合评分)。 合唱表演与指挥专业方向:满分100分(声乐、钢琴、综合素质三项综合评分)。 舞蹈表演专业方向:满分100分,其中:剧目表现力60% ,基本功30% ,形体形象10% 。 八、专业合格确定办法 1、根据专业成绩,原则上按各省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分专业方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及专业合格名单。 2、音乐教育、声乐表演、器乐表演、合唱表演与指挥专业方向的考生,公共科目1和公共科目2成绩均须达到学校划定的合格线。 九、录取办法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区规定的同批次投档资格线以上、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投档的专业合格考生中:音乐<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江汉大学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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