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在江苏省录取规则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3/9/18 来源:沈阳大学
沈阳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在江苏省的录取规则如下: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文化课成绩达到江苏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我校的专业加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即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我校的专业加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沈阳大学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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