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阳理工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3/5/21 来源:高考网
1.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和所在省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2.考生文化课成绩(高考成绩)在所在省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之上; 3.专业成绩合格; 4.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在符合上述要求情况下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播音、编导类专业在符合上述要求情况下按照“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总分)×50+(专业成绩÷专业课总分)×50”计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对艺术专业成绩并列分,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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