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查询步骤:
1、登陆成绩查询系统:http://210.29.173.80/yscx/index.aspx
2、考生在指定位置输入我校专业考试的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后,点击“确定”按钮。
3、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与音乐学(西洋器乐表演)专业兼报的考生(音乐武汉考点考生除外),需在原有准考证号后面加“J”形成新的准考证号,登陆查分系统查询另一报考专业的校考成绩。(例如:音乐类两个专业兼报的考生参加校考时准考证号为0160300,查分时候需使用0160300与0160300J两个准考证号分别登陆查分系统,查询相应报考专业的校考成绩)
二、注意事项:
1、请合格考生仔细核对考生基本信息。若有误,请将正确的信息(注明我校准考证号)于4月1日前传真至:0512-67507942,以免影响合格数据上报。
2、艺术类合格证我校不再单独寄送,合格考生可在艺术类校考成绩查询系统中自行打印合格证。
3、艺术类专业有关考试科目分值、录取方法详见对应专业的2013年招生简章。
各专业各科目的满分值具体如下:
美术与设计类:速写满分50,素描满分175,色彩满分225。
音乐学(音乐教育):主项满分125,加试满分10,视唱满分30,练耳满分20,乐理满分15。
音乐学(西洋器乐表演):主项满分135,视唱满分30,练耳满分20,乐理满分15。
服装与服饰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形貌条件测试满分100,综合能力测试满分40。
播音与主持艺术:指定稿件播读满分140,话题评述满分120,才艺展示满分80,综合素质满分60。
三、其他说明:
1、若考生的高考科类为不分文理,则分省名次也为不分文理。若高考科类为文科或理科,则分省名次对应为文科或理科的分省名次。全国名次统一不分文理的名次。
2、成绩查询电话:0512-67503407、67503542(4月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