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1/6/27 来源:
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注:一、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 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校自行划定。 2. 除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的其他本科院校校考专业的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办、民办均为文化155分/专业合格。其中,报考省外院校校考,取得音乐学(音乐教育)或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或美术学(美术教育)或艺术设计专业校考合格考生,还须参加省专业统考,且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155分。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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