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招生简章(省外)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1/2/11 来源:杭州师范大学
2011年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招生简章(省外)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复合型的音乐、舞蹈、综合艺术教育教师和高素质、实用性的音乐表演、作曲、舞蹈创作、舞蹈表演、舞蹈编导、音乐研究等的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注: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招办公布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招生范围 我院今年只面向以下各省(市)招生:浙江省、江西省、湖南省、湖北省、山东省、山西省、陕西省、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河北省、重庆市、内蒙古自治区。 五、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
注: 1.考生报名时需验交以下材料和费用: (1)省级教育考试院发给的《2011年艺术专业测试报考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二张,并填写《考生报名表》; (3)缴纳考务费。为节省时间一试二试同时进行。两试考务费一次收取。 2.除浙江省籍的考生外,其他各省的考生可选择就近考点考试,一个考生只能参加一个考点考试。 3.音乐表演专业指挥方向只在杭州点参加考试。 六、专业考试 非浙江籍考生报考音乐教育(师范)、音乐学理论、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艺术教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部分省、市考生还须参加当地省级招办(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相应专业的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方可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具体省、市规定详见各省、市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其它无此项要求的省市,考生可直接参加由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各专业考试要求如下:所有报考演奏、演唱专业的考生必须背谱,所有音乐类考生谢绝穿演出服,化浓妆,穿高跟鞋参加专业考试。报考舞蹈专业的考生必须着芭蕾舞练功服参加考试。 (一)音乐教育(师范类) 一试:声乐、钢琴(或其它乐器)。考生在声乐、钢琴(或其它乐器)中自选一项作为主项,另一项为副项。注:主项声乐演唱歌曲一首;主项钢琴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主项乐器(民乐)演奏乐曲一首,(管弦乐器)演奏大型乐曲一首。 二试:视唱、听音模唱。 (二)音乐学理论(只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杭州师范大学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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