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枣庄学院艺术专业招生简章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1/1/17 来源:枣庄学院
枣庄学院2011年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与报名考试时间、地点、测试科目
说明:1、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2、音乐学与舞蹈学两专业可以兼报。3、考生考试所需文具和服装、乐器自备,钢琴由学校提供。4、根据鲁招委【2010】20号文件精神:非美术类专科(高职)原则上不安排专业测试,采取认定本科院校同类专业合格成绩(证)的办法。 二、考生须知 1.请全体考生务必注意临时通知,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2.音乐学专业视唱试题采用五线谱和简谱两种形式,考生任选一种。 3.考生凭县区报考证、学校准考证、身份证(三个原件缺一不可)进行技能测试。 4.音乐学专业技能测试:声乐、键盘(钢琴或手风琴)、器乐(中、西乐器)、舞蹈,考生自选其中两项为主、副项;主项非声乐的考生副项必须是声乐。 5.技能考试钢琴伴奏人员由学校统一安排。如需放录音带或CD,应事先做好一切准备,不得拖延考试时间。 三、合格证发放 学校根据本科招生计划和专业考试成绩,以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名单,并将《2011年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4月15日前发给考生。 四、录取原则 音乐学、舞蹈学、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舞蹈学(健美操方向)、广播电视编导、艺术设计、美术学、动画等专业从投档考生中按专业名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专业名次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学费标准:学费按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取。 六、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考试地址:枣庄学院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北安路 邮编:277160 招生办电话:0632—3786721 3786037 E_mail:zsb@uzz.edu.cn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枣庄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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