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大连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0/12/23 来源:大连理工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二、报名与考试 1、考生报名时须持当地招生办下发的《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和身份证,并缴纳报名考务费180元/人。 2、我校在辽宁省不自行组织专业考试,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并通过辽宁省招考办组织的统一考试,在录取时采用其统考成绩。 3、我校在山东省、河北省自行组织专业课考试,且各考点只允许本省考生参加测试,不允许跨省报考。录取时采用我校的考试成绩,但考生同时须参加并通过所在省招生办组织的统一考试。 三、考试安排
四、成绩查询 查询时间:2011年4月15日 查询方式:http://recruit.dlut.edu.cn 五、录取原则 1、按照我校2011年最终分省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发放《大连理工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课考试合格证》。 2、录取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外语单科成绩合格(原则上为70分)的情况下,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3、辽宁省考生须取得本省的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书;河北省、山东省考生须同时取得所在省及我校的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书。 六、学费 执行辽宁省物价局确定的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每人每年10000元。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邮政编码:116024 咨询电话:0411-84708375 传 真:0411-84707507 网 址:http://recruit.dlut.edu.cn/ 八、本章程如与教育部当年关于艺术类专业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九、本章程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大连理工大学的信息 >> 分享到: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信息不断调整变化,艺路网—中国艺术院校招生在线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相关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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