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武汉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简章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0/11/24 来源:武汉音乐学院
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音乐、舞蹈专业人才及师资。
二、专业、学制、学历层次
三、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符合报考专业体检要求。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关于招生范围与计划的说明 1、武汉音乐学院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审批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2、武汉音乐学院属于教育部批准的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之一,在国家招生计划正式下达前须提前自行组织专业考试。因此,我院的具体招生计划待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正式下达后将在校园网上公布(网址:http://zsks.whcm.edu.cn),请考生届时在我院校园网上查询。 五、专业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武汉音乐学院专业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的方式。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校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如考生所填内容不符合我院公布的《武汉音乐学院2011年普通本科招生考试科目及内容要求》,将视为专业报名无效。 1、网上报名:
(1)网址:http://zsks.whcm.edu.cn (2)时间:2011年1月10日至2月10日 2、现场确认: (1)时间: 2011年2月17日、18日报考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专业方向的考生现场确认。 2011年2月22日报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视唱练耳、指挥、钢琴调律、音乐音响导演、音乐编辑与制作专业方向的考生现场确认。 2011年2月25日、26日报考演唱(美声和民族声乐)、中国乐器(含民族打击乐器)演奏、西洋管弦(打击)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通俗乐器演奏与编导、钢琴演奏与编导专业方向、表演(舞蹈表演与教育)的考生现场确认。 (2)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原紫阳路)1号武汉音乐学院新校区A栋一楼。 (3)现场确认手续: 湖北省考生持“2011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复印件3张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包括采集照片、校验报名信息并签名确认及缴费和领取准考证)。 外省考生如已在户口所在省(市)高招办办理艺术类高考报名手续,须持艺术类高考准考证复印件3张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如未办理高考报名手续,须持所在学校介绍信或毕业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包括采集照片、校验报名信息并签名确认及缴费和领取准考证)。
专业报名初试费每方向每人次150元;考试期间若通过初试者,需办理复试手续并交纳复试费每方向每人次200元。初复试一并进行的每方向每人次350元。 所有参加专业报名网报的考生必须参加专业报名的现场确认,否则将视作无效报名。 因故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在现场确认时进行网报的补报(需交补报手续费100元)。 注意事项: ①每位考生限报三个专业方向(含主报和兼报),多报无效。 ②如果考生所报考的多个专业方向在考试时间上发生冲突,由考生自行取舍。 ③各专业方向考试曲目的填写顺序必须按照招生简章规定曲目的顺序填写。 ④报考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钢琴调律)、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含视唱练耳)、录音艺术(音乐音响导演、音乐编辑与制作)及音乐表演部分方向(指挥、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通俗乐器演奏与编导、钢琴演奏与编导)的考生专业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⑤键盘乐器演奏中的钢琴演奏与钢琴艺术指导方向初试、复试均同考场考试,考试内容要求相同。二者之间既可单报,也可兼报。单报按一个专业方向收费,兼报按两个专业方向收费。 ⑥各专业方向的专业基础(视唱、听写、乐理)科目分别按A、B、C三个类别进 行考试: 参加A类考试的专业(方向)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视唱练耳方向仅指《乐理》 科目)、指挥、钢琴调律、音乐音响导演、音乐编辑与制作; 参加B类考试的专业(方向)为:演唱(美声和民族声乐)、中国乐器(含民族打击乐器)演奏、西洋管弦(打击)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通俗乐器演奏与编导、钢琴演奏与编导; 参加C类考试的专业(方向)为: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将在武汉音乐学院招生考试网http://zsks.whcm.edu.cn中的“考试日程安排”栏目中另行公布。 考试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原紫阳路)1号武汉音乐学院新校区。 七、专业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结构
1、音乐学 ⑴音乐教育方向,该专业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①声乐演唱:不同风格声乐作品2首〔考生自备仅存有本场考试曲目的钢琴伴奏CD光碟一张,不另配(带)伴奏〕;②钢琴演奏:自然大调、和声小调音阶、琶音1套〔两升两降调号以内(含两升两降)、四个八度〕,练习曲1首(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299及以上程度),乐曲1首(含音乐会练习曲);③朗诵短文(诗)1篇(首);④加试舞蹈或其它1项乐器〔达到及格分数(百分制的60分)之后,按每5分增加0.1分计入百分制的专业结构成绩。“加试”为考生自愿参加的考试科目,是否加试由考生自主选择〕。 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唱和演奏全部或演唱和演奏部分。 专业基础(C类):视唱;听写;乐理。 专业结构成绩:声乐40%+钢琴40%+朗诵5%+专业基础15%(视唱30%、听写30%、乐理40%)。 ⑵音乐学理论方向,该专业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①中外音乐基础知识(以国家颁布的《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为依据,参考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由人民音乐出版社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音乐》);②音乐文论写作:听音乐写作文1篇;音乐议论文1篇;③面试:演奏(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唱(作品风格不限);回答问题(内容限于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由人民音乐出版社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音乐》)。 专业基础(C类):视唱;听写;乐理。 专业结构成绩:中外音乐基础知识30%+音乐文论写作30%+面试30%(演唱10%、乐器演奏10%、回答问题10%)+专业基础10%(视唱30%、听写30%、乐理40%)。 ⑶艺术管理方向,该专业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①中外音乐基础知识(以国家颁布的《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为依据,参考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由人民音乐出版社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音乐》)②音乐文论写作:听音乐写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武汉音乐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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