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四川美术学院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0/4/13 来源:四川美术学院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发放专业成绩合格证的要求,经认真测算,我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各省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如下:
造型类本科专业: 贵州省、山东省、云南省合格分数线为240分; 安徽省、福建省、甘肃省、广东省、广西自治区、河北省、河南省、黑龙江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苏省、江西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自治区、山西省合格分数线为235分; 海南省、吉林省、陕西省、四川省、新疆自治区、浙江省合格分数线为230分; 青海省、上海市、天津市合格分数线为225分; 北京市、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20分。 设计类本科专业: 贵州省、山东省合格分数线为240分; 甘肃省、广西自治区、河南省、黑龙江省、湖南省、江苏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自治区、山西省、云南省合格分数线为235分; 安徽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河北省、湖北省、江西省、吉林省、四川省、新疆自治区、浙江省合格分数线为230分; 陕西省、上海市、天津市合格分数线为225分; 青海省、北京市、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20分。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四川美术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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