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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指南

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0/6/8 来源:河南教育考试院
一、高考成绩和录取结果查询渠道

  1.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eao.com.cn/),免费查询。

  2.县(市、区)招办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免费查询。考生应在省辖市 、重点扩权县(市)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凭准考证到报名站领取本人的高考成绩证书。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的日期内到县(市、区)招办申请成绩复核,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复核结果。复核只检查是否漏评、分数合计是否存在差错,不复核评分宽严。

  3.声讯电话:9601166。全省统一号码,本地电话直接拨打,电信部门只收市话费,免收信息费。

  4.相关院校网站,免费查询录取结果。

  二、招生咨询与信息发布渠道

  1.各市、县(区)招办综合服务大厅:提供招生考试全过程咨询服务。

  2.省内外院校咨询电话、网站,省内各院校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提供相关院校的招生咨询。院校网址、咨询电话、咨询服务地点均在省招办网站集中公布。

  3.河南省教育厅网站、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1)公布往年院校报考和录取情况统计信息;(2)公布院校招生计划信息;(3)志愿填报期间,公布分数线和分数段统计信息;(4)录取期间,公布院校生源情况和投档录取情况统计信息、各批征集志愿的有关信息;(5)6月29日,公布各个军队院校(国防生)、公安院校、司法院校公安类专业面试、体检分数线,志愿报考这类院校的考生,如果高考成绩达到分数线,请自行带好所需证件直接按网上公布的地点和时间参加面试和体检。

  4.省招办《招生考试之友》杂志(专业目录):6月18日前按已征订信息发至订者手中。(1)公布各批各院校招生计划和分专业计划数;(2)各院校联系方式(电话、地址、网址等);(3)招生政策问答及填报志愿指导等。

  5.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或http://gaokao.chsi.cn/):是高校招生政务管理平台,也是高校招生宣传与信息咨询服务平台,每年根据各省市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举办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咨询周活动。

  我省根据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今年网上咨询活动定在6月26日至6月30日,省、市招办和各高校均参加。每天咨询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为了避免网络堵塞,上网咨询前,请先浏览咨询须知和各单位公告区及精华区发布的重要信息。

  6.热线咨询电话:13733880505,服务时间与网上咨询时间相同。仅收取正常通讯费用,无额外收费。

  7.现场咨询活动。6月26日至27日在郑州举办普通高招现场咨询活动,省招办委托河南农业大学、黄河科技学院具体承办,免费为高校安排咨询场地,免费接待考生咨询。根据安排,在我省纳入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的院校在河南农业大学(郑州市文化路95号)参加咨询;在我省纳入本科三批和专科批录取的院校在黄河科技学院南校区(郑州市花寨路中段,南三环与花寨路交叉口南500米)参加咨询。考生及家长凭准考证即可入场。

  三、公示和监督渠道

  1.省招办网站:(1)公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名单;(2)公示全省各类享受政策性照顾(少数民族、归侨侨眷、省级优秀学生、二级运动员、奥赛获奖等)的考生名单;(3)公示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等特殊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4)公示艺术、体育省统考合格考生、艺术单考合格考生名单。

  2.县级招办和中学:张榜公示各类享受政策性照顾的考生名单,并公布本级和上级举报电话。

  3.考试期间,各考点均公布省、市、县三级举报电话。省招办举报电话:0371-68101503。

  4.河南省打击招生考试诈骗活动办公室举报电话:0371-68101612。

  四、填报志愿时间

  1.6月10日—17日:考生可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熟悉网上填报志愿的界面和流程,了解招生政策及有关信息。

  2.第一次填报:6月18日—28日,填报提前批本专科和专升本志愿;书面签字确认时间(专升本不签):6月30日—7月2日。

  3.第二次填报:6月30日—7月4日,填报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对口生志愿;书面签字确认时间(对口生不签):7月6日—7月7日。

  4.第三次填报:7月6日—7月10日,填报本科三批、高职高专一批和高职高专二批志愿;书面签字确认时间:7月12日—7月13日。

  5.填报征集志愿:录取中对各批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档之后生源不足的学校,省招办向社会公布计划余额,公开征集志愿。此前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包括在阅、预录取状态的考生),即使原来报有这些学校志愿,也应重新填报志愿。征集志愿投档时,一律以当次征集的志愿为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投档。

  征集志愿时间安排如下(根据录取过程的实际情况,具体时间可能会有调整):

  提前批(包括专升本):7月11日;

  本科一批(包括对口生本科专业):7月23日;

  本科二批(包括体育类专科专业):7月30日—31日;

  本科三批(包括对口生专科专业):8月7日—8日;

  高职高专一批:8月16日;

  高职高专二批:8月23日。

  艺术本科A段:7月13日;

  艺术本科B段:7月17日;

  艺术高职高专:7月24日。

  6.填报志愿方式:今年考生志愿全部实行网上填报,并实行知分报志愿。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志愿填报,并于填报时间截止前完成网上提交。考生填报志愿一经网上提交,将无法更改。网上提交后,考生还需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去履行书面签字确认手续,志愿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录取时不得擅自放弃;未经考生书面签字确认的信息,将不作为投档依据。对口生、专升本志愿和所有批次的征集志愿网上提交后不再签字确认,以网上提交的志愿作为投档依据。

  网上填报志愿时,考生需首先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www.heao.gov.cn),然后点击首页网上服务大厅中的“网上志愿填报”,在登录界面输入考生号和报名时使用的密码登录系统并填报志愿。网上志愿填报系统于2010年6月10日开通。为安全起见,考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让他人代替填报志愿,更不要将自己的密码透露给他人。考生忘记密码请按密码提示问题找回密码,如密码提示问题也忘了,请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就近市县招办重置。

  7.填报志愿注意事项:在了解招生政策和规定,认真查阅《专业目录》中拟报院校的各项信息的前提下,还需认真阅读所报高校的招生章程。章程中有明确的录取规则,例如对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高校招生章程的网址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和《专业目录》中均有公布。

  8.填报征集志愿应注意:(1)确认自己尚未被任何院校录取,最好到县(市、区)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查询。已被录取、预录取及阅档状态的考生不得填报,误报了也无法投档。(2)认真阅读征集志愿的要求,生源严重不足院校或专业可能会降分征集志愿,有的学校可能只是某些专业有缺额,应进一步查阅专业目录,全面了解缺额专业情况和收费标准。(3)除了艺术类外,征集志愿均按平行志愿投档。

  五、录取批次及时间安排

  今年我省录取工作分六批进行:

  1.提前录取批7月8日—12日录取: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的治安学、侦查学以及刑事科学等经批准的专业,普通高校招收的国防生专业,航海类专业,免费师范类,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体育类本科专业(体育类专科不在此批),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教育部统一规定、有特殊要求的院校(专业)。

  省内高校专升本招生与本批同时录取。

  2.本科一批7月14日—24日录取:进入“211”工程项目的高校和部分经我省批准的高校。

  对口招生本科专业与本批同时录取。

  3.本科二批7月26日—8月2日录取:一般本科院校(专业)。

  体育类专科专业与本批同时录取。

  4.本科三批8月5日—8月10日录取: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及联合办学的本科专业。

  对口招生专科专业与本批同时录取。

  5.高职高专一批8月13日—17日录取:本科院校专科班、独立设置的高等专科学校及其他经批准的高职高专院校。

  6.高职高专二批8月20日—24日录取:高等职业院校、短期职业大学(地方大学)、本科院校设置的二级职业学院、民办高校、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专科班。

  7.提前批的艺术类

  (1)艺术本科A段7月8日—14日录取。

  (2)艺术本科B段7月15日—18日录取。

  (3)艺术高职高专7月20日—25日录取。

  六、平行志愿及其投档规则

  1.今年志愿填报的变化

  今年本科一批、对口生和专升本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其它各批(艺术类除外)仍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其中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与往年变化的是本科一批实行平行志愿,并分为三段进行,具体的志愿设置和填报方式为:

  自主招生考生志愿:已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可填报1个相应自主招生高校志愿,1—5个专业;

  “211工程”高校志愿:考生可以填报1-4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

  其他高校志愿:考生可填报1-4个“211工程”高校之外的一本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

  已取得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所选择的相应高校,须填报在平行志愿第一个位置。

  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必须填报在相关批次所规定的位置。

  2.平行志愿如何投档

  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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