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2009年中央戏剧学院录取原则及分数线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0/6/1 来源:
2006年本科招生录取原则及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
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本科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内的专业合格考生,英语成绩可低于该专业英语录取标准20分;本科各专业前三名,文化课成绩总分可在分数线下20分录取,语文、英语成绩不做规定。
该校2006年本科录取分数线是:
表演:文、理286分,外语50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文、理368分,外语60分;
公共事业管理:文、理389,外语70分,语文90分;
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文、理409分,外语70分,语文90分。
2007年本科招生录取原则及录取分数线
本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及英语小分均需达到我院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如下:
![]() 2008年本科录取原则及分数线
本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及英语小分均需达到我院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如下:
注:本科各专业前三名文化课成绩总分可在分数线下20分录取,外语成绩不做要求。
2009年本专科录取原则及分数线
本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及英语小分均须达到我院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如下:
注:本科各专业前三名文化课成绩总分可在分数线下20分录取,外语成绩不作要求。
新疆少数民族本科生(预科)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283(不分文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舞台绘景、舞台灯光):310(不分文理)
高职(专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专科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我院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本科兼报高职(专科)但未被本科录取的本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参加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时,专业排名在专业考试合格的高职(专科)考生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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