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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院校(专业)本科招生

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0/5/25 来源:三晋都市报

我省鼓励随院校文理科 同一批次录取

本报讯(记者黄泽雨)今年高考艺术类院校(专业)本科招生,我省鼓励随院校文理科同一批次录取。24日,省招考中心对此作出解释:有利于保证生源质量,同时有利于方便考生填报志愿。


艺术类院校(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独划定。省招考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艺术类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按各批次的文史类或理工类最低控制线的65%划定,其中舞蹈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最低控制线可适当降低划定。投档时,使用省级统考美术、音乐、舞蹈类专业成绩以及省联考的主持与播音、表演(含戏曲表演、影视表演)、广播电视编导、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成绩为录取依据的专业,按艺术文理综合投档,投档比例为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使用高校校考成绩为录取依据的专业,按艺术文理综合投档。


体育类院校(专业)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独划定。录取时,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若招生院校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中文化或专业成绩等有特殊要求的,按院校《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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