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关于省外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在晋组织专业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整理:艺路网 日期:2008/11/13 来源:不详
晋招考高字[2007]26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切实加强对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确保2008年省外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在晋组织专业考试工作健康有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7]9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山西省艺术类音乐、美术、舞蹈各专业招收新生的专业考试工作,仍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美术1月20日,音乐、舞蹈1月22日—31日。音乐专业考试科目为听写、乐理、视唱、主项(专项)、副项(声乐或器乐);美术专业考试科目为色彩、素描、速写;舞蹈专业考试科目为基本功考核,自选舞蹈表演、音乐即兴表演、命题即兴。为确保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顺利完成,提高生源质量,减轻考生负担,特建议省外各普通高校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招生的本科各专业直接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也可在省级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 二、省外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在晋组织专业考试,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安排考点,指定专人负责组织考场巡视及督查,考点安排如下: 专业 | 考点 | 联系人 | 电话 | 邮编 | 美术 | 太原师范学院 | 原继征 | 0351-2279588 0351-2279589 0351-6887591 | 030012 | 舞蹈 播音 音乐 | 广播电影电视 管理干部学院 | 王淑娟 | 0351-4658847 0351-2261892 13753115107 | 030013 | 音乐 舞蹈 表演 | 山西艺术 职业学院 | 任 卫 | 0351-4180848 0351-2246066 13099088360 | 030012 | 考点所在院校要高度重视,针对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特点,加大管理工作力度,认真做好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分享到: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信息不断调整变化,艺路网—中国艺术院校招生在线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相关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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