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莆田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0/1/7 来源:莆田学院
一、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份普通高校2010年招生工作规定报考条件者。 二、招生计划:
三、报名: 报考我校单招专业的考生携带毕业证书(应届生持学校介绍信)和考生所在地高招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本人身份证等 有效证件。按我校设立考点规定的报名时间办理专业考试报考手续,并缴交专业报考费。 四、专业校考考点、报名、考试时间与科目:
考生自理。 五、文化考试: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六、志愿填报: 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凭我校发给的《文考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区)高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填报升学志愿 有关手续。 七、录取: 根据莆田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本科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按 专业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福建省考生按照福建省录取原则执行。 八、新生入学与复查: 新生按学校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日期,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为确保新生质量,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进行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 检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九、联系方式: 莆田学院招生办公室:0594-26360250594-2689201(兼传真) 通信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 邮政编码:351100 网址:http://www.ptu.edu.cn/zsjy或http://202.101.111.195/zsjy 分享到: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信息不断调整变化,艺路网—中国艺术院校招生在线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相关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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