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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扬州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0/1/6 来源:扬州大学
  
  扬州大学地处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古城江苏省扬州市市区,是一所办学规模较大,学科门类齐全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全国率先进行合并办学的高校。现下设27个学院,98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学校建有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拥有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5个省品牌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5个中央与地方共建实验室,1个专业的人才培养创新模式被列入国家级实验区,11个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拥有10门国家精品课程,1项成果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学校师资结构合理,综合实力较强。全校现有教职工41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880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1100多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97人,国家级、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9人,博、硕士生导师1100多人。作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有博士后流动站7个,博士点34个、硕士点135个,博、硕士专业学位10种;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部、省级重点学科8个,部、省级重点(建设)实验室12个,部、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中心、省级研究院8个,科学研究机构81个,教学实验中心37个。学校目前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580多项,全校年科技经费1.8亿多元。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位居全国高校前40名、江苏高校前列。我校为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扬州大学艺术学院是教育部高师艺术教育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学院现有一个美术学硕士点和一个艺术教育方向硕士点,设有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四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及成人高等教育学生1500多人,教职工80人,其中正、副教授21人,教师中具有博、硕士学位40余人。学院拥有多媒体工作室、电脑图形设计室、电钢琴教室、电脑作曲工作室及陶艺、漆艺工作室等多个实验室。近年来,教学成果显著,师生先后在国际、国内大赛中获奖,学院2000年被教育部表彰为“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为表彰品学兼优的学生,学院设有国家奖、助学金,江苏省政府奖、助学金,学生奖学金,朱敬文奖、助学金等。
  
  我校艺术类专业2010年招生安排如下:
  
  
  
  一、招生计划
  
  音乐学70名面向江苏、山东、湖南、湖北、河南
  
  美术学50名面向江苏、山东、湖南、湖北、河南、浙江
  
  艺术设计80名面向江苏、山东、湖南、湖北、河南、浙江
  
  二、专业考试、报名
  
  
  
类别
省份
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音
乐
类
河南
郑州第24中学
1月31日
2月1日
2月2—3日
湖南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月2—3日
2月4—5日
湖北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汉口)
2月26—27日
2月28
3月1日
山东
潍坊市招办
3月7—8日
3月8—9日
美
术
类
 
 
 
 
 
河南
郑州第24中学
1月31日
2月1日
2月2日
湖南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月2—3日
2月4日
浙江
杭州师范大学
2月24—25日
2月27日
湖北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汉口)
2月26—27日
3月1日
山东
潍坊市招办
3月7—8日
3月9日
  注:江苏省的考生统一参加由省考试院组织的艺术专业加试。
  
  1、报名时应办理手续
  
  (1)交验本人身份证及相关省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明。
  
  (2)缴纳报名费、考试费150元。
  
  (3)领取《扬州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2、专业考试科目
  
  音乐类(1)视唱练耳(试题中任选其中一套)(满分150分)
  
  (2)专业主修(声乐、器乐、舞蹈其中一项)(满分250分)
  
  美术类(1)素描(8开画纸,人物默写)(满分150分)
  
  (2)色彩(8开画纸,静物默写)(满分150分)
  
  3、考生食宿自理,自备画具、乐器、用具。
  
  4、我校只招收文科类考生,不接受考生跨省参加考试。
  
  5、考生须持报考我校的《扬州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及《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6、我校于4月15日前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考生可登陆扬州大学网(招生就业栏目本科生招生),输入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查询自己的成绩,网址:www.yzu.edu.cn。专业考试成绩不查卷。
  
  三、文化考试
  
  考生按所在省份招办公布的《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及其它有关规定参加高考报名及全国(省)统一文化考试。
  
  四、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所在省专业统考成绩须合格),符合填报志愿基本条件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
  
  五、录取原则
  
  1、合格分数线确定办法:
  
  专业分数线按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文化分数线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录取分数线;
  
  2、录取办法:
  
  (1)音乐类专业:对报考我校,文化成绩达各省音乐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2)美术类专业:对报考我校,文化成绩达各省美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文化成绩与专业相加后的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六、学费标准
  
  2009年为6800元/生·年
  
  七、联系方式
  
  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联系人:徐老师、顾老师联系电话:0514—8797222687971626
  
  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
  
  
  

延伸阅读:
  • ·2018年扬州大学美术校考查分办法
  • ·扬州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分数线
  • ·2018扬州大学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 ·2018年扬州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
  • ·扬州大学2018年承认江苏美术统考成绩
  • ·扬州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拟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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