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华侨大学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0/1/4 来源:华侨大学
华侨大学创办于1960年,是国家重点建设、国务院侨务办公室领导的公办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及面向海外开展华文教育的主要基地。建校五十年来,华侨大学培养的10万余名毕业生遍布海内外,其中来自40多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校友4万余人。
华侨大学位于福建省,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最佳魅力城市——泉州市和获得联合国最佳人居奖的海上花园城市——厦门市分别设有校区。 华侨大学以“面向海外,面向港澳台”为办学方针,秉承“为侨服务、传播中华文化”的办学宗旨和“会通中外,并育德才”的办学理念,形成了“宽容为本、和而不同”的校园精神。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和预科等层次完整的办学体系,包括近百个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62门学士学位课程。学科门类涉及理、工、经、管、法、文、哲、史、农、教育等10大类。学校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及中国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现有22个学院,各类在校学生2.8万余人,其中包括来自40多个国家和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的学生4000余人。 学校的教学基础设施完善,实验室设备先进,图书馆馆藏图书文献数据105万种、214万册,具有中国大陆高校一流的学生宿舍和餐厅,学习生活环境舒适优美,是海内外学子求学的圣地、成才的摇篮。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招生专业、层次、学制、科类及计划 1.招生专业:艺术设计、美术学。 2.报考科类:美术(文)、美术(理)。 3.招生计划 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表(具体以最后下达各省级招办的招生计划为准,各考点的招生范围详见考点要求):
考生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2010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招生报考条件,并取得省级招办颁发的美术类专业合格证,且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非色盲、非色弱。 三、报名与考试 (一)专业考试 1.承认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美术联考成绩 福建省、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重庆市、辽宁省、黑龙江省、甘肃省、湖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等11个省(市、自治区)的考生,凭所在省份的美术联考成绩报考我校。 2.参加我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 符合我校专业单独考试报考条件的安徽、山西、湖南和河北4个省份的考生,可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现场参加专业课报名考试,不接受函报,不得跨省参加考试。 (1)报考时间、地点和招生范围
(2)考试科目、用笔要求及专业考试纲要
(3)报名须备资料 ◆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美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原件。 ◆专业统考合格证原件。 ◆本人同一底片一寸正面免冠白底彩照2张。 (4)考生凭本人“三证”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即: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证(考生所在地招生部门颁发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和我校颁发的专业准考证。 (5)交通及食宿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自备颜料、画具。 (二)文化课考试 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区、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四、收费标准(收费以当年物价主管部门核定为准,币种:人民币)
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0年3月下旬左右在我校招生信息网页上公布,考生凭我校美术类专业准考证号查询。 专业课考试成绩达到基本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下达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的招生计划按1:4比例签发《专业课合格通知单》,《专业课合格通知单》将在4月初邮寄给考生本人。凡未收到我校签发的《专业课合格通知单》者,即未获准填报我校的志愿,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专业课合格通知单》报考我校。 六、志愿填报 1.承认省级专业联考成绩省份的考生,按所在省份招生部门的规定填报我校专业志愿。 2.未承认省级专业联考成绩省份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我校美术类专业课合格通知单的考生,方可填报我校专业志愿。 七、录取办法 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按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美术类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的出档考生中,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我校的专业考试成绩,以专业课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华侨大学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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