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武汉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整理:艺路网 日期:2009/12/31 来源:武汉大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学校决定2010年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艺术设计专业招收艺术类学生。
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艺术设计专业学历层次本科,学制四年,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一、专业介绍 该专业培养具备新闻传播基本理论知识和深厚的文化功底,熟悉我国新闻宣传政策及法规,能从事播音、节目主持、采编、节目制作及其他相关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有: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主持艺术和技巧、广播编辑与节目制作、形体训练、即兴口语表达、广播电视文稿写作、广播电视史、视听媒介批评、电视文化、电视节目评析、电视纪录片、大众传播学、中国古代文学、传播伦理与法规等。 学生毕业后可在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单位从事播音与电视节目主持、采编、节目制作等工作,也可在国家宣传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及高等学校从事新闻宣传、文秘、公关和教学科研等工作。 二、招生计划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计划25人。 三、招生层次、类别及科类 本科、艺术类,文理兼招。 四、报名条件 普通高中毕业生(含2010年应届毕业生),思想品德良好,且具备下列条件: 1.五官端正,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2.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色弱; 3.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基本标准,语调自然,表达流畅); 4.外语限考英语(论坛),要求口语好; 5.思维敏捷,表达能力强,具有一定的艺术学习或表演、播音经历。 五、报名办法 我校在北京、武汉设立报名点,考生现场报名。
六、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 (一)初试 我校在北京、武汉两地设初试考点。
1.自我介绍(时长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以及普通话水平),40分; 2.朗诵(自备稿件,时间限在2分钟内),60分。 (二)复试 复试地点设在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时间:2010年3月6日—3月7日。内容为抽题朗诵(30分)、即兴话题(40分)、场景主持(30分),满分为100分。 七、合格证发放 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对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寄发《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 八、录取办法 取得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还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我校将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90%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其参加我校专业复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取得我校专业复试前三名的考生,其录取资格最多可以保留至2011年7月。 表演专业 一、专业介绍 该专业培养文化知识与表演技能兼善、理论与实践并重、一专多能的综合性表演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有:表演、声乐、形体、台词、表演理论、艺术概论、乐器演奏等。 学生毕业后可在艺术剧院(团)、演艺中心、文化传媒公司、电影剧组、电视剧组、电视台、电台、国家机关、宣传文化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和高等院校从事表演、策划、宣传、管理及教学与科研工作。 二、招生计划 表演专业计划招收50人,分别按戏剧影视表演、器乐表演、舞蹈表演三个专业方向招生,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如下: 1.戏剧影视表演方向:30人,其中男生15人、女生15人; 2.器乐表演方向:10人,其中中提琴、大提琴、低音大提琴、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西洋打击乐、笙各1人; 3.舞蹈表演方向:10人,其中男生5人、女生5人。 各专业方向及类别之间,招生计划不打通使用。 三、招生层次、类别及科类 本科、艺术类,文理兼招。 四、报名条件 符合2010年普通高考招生报名条件,思想品德良好,具有良好的艺术素养,且具备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体形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色盲、色弱; 2.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3.报考器乐表演方向、舞蹈表演方向的考生还须获得“北京大学2010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或“清华大学2010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二级及以上证书。 五、报名办法 现场报名。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在北京、武汉设立报名点,器乐表演方向、舞蹈表演方向只在武汉设立报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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