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国各省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日程信息汇总整理:艺路网 日期:2008/11/13 来源:不详
广东07高考报名提前 艺术类考生12月中旬报
2007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将提前于2月初举行,体育类和艺术类的术科考生报名即将于本月中旬展开。记者昨日从市招考办获悉,2007年高考报名蓝印户口不能作为在深圳报考的依据,深圳户籍考生是指已获得深圳市红印户口的考生。参加2007年高考的术科生报名时,可加报一门“X”科,并注意兼顾术科单考与全省术科统考。 市招考办主任范坤介绍,按现行高考报名政策规定,深圳户籍考生是指已获得深圳市红印户口的考生,蓝印户口不能作为在深圳报考的依据。非深圳户籍的考生,应及时与户口所在地的省、市招生部门联系,按时回原户籍地办理报名手续。 按广东省的规定,外省户籍的考生一律不能在广东省借考。广东省内户籍、高中三年已在深圳读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原则上必须回户口所在地报考。考生如要求在我市借考,必须提供全家户籍(含父母双方或一方监护人)都在广东省内的户口本原件和相关的证明材料才能申请。对考生的借考申请,市招考办将严格审查。 凡弄虚作假或材料不全或有“高考移民”嫌疑的考生,将报请上级严查,何时发现、何时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予以取消学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市招考办负责人提醒,根据省考试中心的规定,2007年高考考生报名及进入考场必须验核考生的《身份证》,未持有身份证的考生应提前办理好本人的《身份证》。如需办理学籍转移手续的考生,须按市教育局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在高考报名前办妥。我市应届高中毕业生,以学籍所在的毕业学校为单位,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凡往届生及深圳户籍在市外就读的高中毕业生,须到市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 2007年高考广东省术科类考生报名将于本月中旬开始。市招考办负责人建议,参加2007年广东省高考的术科生(包括体育类和艺术类考生),可在通常的“语文+数学+英语+文基/理基+术科”的报名模式基础上,加报一门“X”科。文科类术科考生可在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中任选一门,理科类术科考生可在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中任选一门。术科考生不应轻易放弃自己擅长的学科,而应在高考复习期间兼顾文化课、术科、“X”科目的学习。 市招考办负责人分析,按照以往惯例术科成绩将在6月前揭晓,加报一门“X”科,将为术科成绩不理想的考生增加参加普通类高考录取的机会。尤其是针对术科成绩一般但文化课成绩尚可的高考考生,此举使其既可报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又有可能参加大学其他文科(或理科)专业的录取,从而增加上大学的机会。 市招考办负责人特别提醒,术科考生还应注意兼顾术科单考与全省术科统考。2006年我市报考美术专业1660人,音乐专业考生480人,共录取艺术类专业考生1514人,录取率为71%(其中上本科占35%)。近年来,广东省报考艺术、体育专业的人数增加较多,而招生人数增幅较少。按教育部文件规定,除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和部分专业可以由院校组织单考以外,其他报考外省及本省的艺术院校和专业的考生,要参加全省术科统考,并且成绩要达到广东省划定的统考合格线才能参加出档录取。 另外,市招考办负责人透露,今后术科统考的要求会进一步规范,标准将进一步提高。按2007年高考《方案》中规定,广东省术科类考生录取投档将遵照“四六开”原则:术科统考的院校和专业,在文化总分和术科入围线上,按术科分成绩高低,投计划数60%的档案;再按文化分高低,投计划数40%的档案。(记者:李玫) 200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 美术、音乐、编导、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日程 510)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510; this.alt=''此图片已被缩小, 点击此处查看完整大小的图片'';}" border=0 pop="此图片已被缩小, 点击此处查看完整大小的图片" resized="true">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招生考试中心、招生考试管理处),有关高等学校:
| 序号
| 考试科目
| 所占分值比例
| 1 主科 |
| 60%
| 2 视唱 |
| 10%
| 3 练耳 |
| 10%
| 4 音乐基础理论 |
| 10%
| 5 副科 |
| 10% 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含舞蹈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形象、气质、身高、专业基本功和专业条件等,要求:(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气质好;(2)以声乐、舞蹈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以器乐、钢琴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3)专业基本功与专业条件达到所报专业的规定要求。面试只计合格与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能报考音乐表演专业。 (二)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1.以声乐、器乐、钢琴、理论作曲为主科的考生,其专业考试于2月1日至10日在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统一进行。考生凭《2007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专业考试证》(以下简称《专业考试证》)、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缴费,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按主科门类(声乐、器乐、钢琴、理论作曲等)分批次进行,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 顺序
| 主科
| 地 区
| 报 到
| 第一批
| 理论作曲 全省各市州 |
| 1 月 31 日
| 第二批
| 声乐 郴州、永州、张家界、怀化、自治州 |
| 第三批
| 器乐与钢琴 全省各市州 |
| 2 月 1 日
| 第四批
| 声乐 常德、岳阳、衡阳、邵阳、娄底 |
| 2 月 3 日
| 第五批
| 声乐 长沙、株洲、湘潭、益阳 |
| 2 月 4 日 2.以舞蹈为主科的考生,其专业考试统一于2月4日至9日在吉首大学艺术系(吉首市砂子坳校区)进行。练耳(笔试)和音乐基础理论(笔试)考试于2月6日上午9:00~11:40进行。考生须在考前到吉首大学艺术系了解有关事项,准时参加考试,过时不予补考。考生凭《专业考试证》、身份证于2月2日至3日到考点报到,参加专业考试。 3.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毕业生对口报考音乐专业的考生,与普通高中毕业生一同参加专业考试。 4.考生参加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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