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考试内容整理:艺路网 日期:2009/10/16 来源:宝鸡文理学院
音乐类: 1. 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声乐或器乐(考生在声乐、钢琴、器乐等主考项中,选一项为主考)、视唱练耳(视唱、模唱或听音笔试)、乐理。 2. 舞蹈学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舞蹈学专业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科目为:软开度、形象目测、技巧展示、剧目表演;复试科目为:剧目表演、模仿、即兴舞表演(3分钟内)、才艺展示等。
1. 陕西省以外的报考美术类和音乐学的考生均可兼报学前教育和艺术教育专业,但报考学前教育和艺术教育专业的考生不得兼报美术类和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以考生所选择的音乐类或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为准。 2. 陕西省内考生专业课考试科目为素描、声乐或器乐。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宝鸡文理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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