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较全面的音乐创作知识、能力和专业水平,能在有关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音乐艺术科研机构以及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音乐创作、编辑、制作、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基础扎实、综合音乐素质强的新型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文化知识和本专业的专业技术、技能,了解本学科历史知识、基础理论知识,以及新成就和发展趋势,系统地掌握并熟练地运用音乐创作专业所需要的和声、复调、曲式、配器的基础知识与技能,以及各种曲式和体裁的作曲技巧。具有较强的审美能力、较高的创作能力和丰富全面的音乐修养,能熟练地运用现代作曲技法和传媒工具,了解本专业和相关学科的发展历史、现状和前景,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一定科学研究能力。
三、专业主干课程: 作曲、视唱练耳、钢琴基础、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学、管弦乐队配器法、电脑音乐制作等。
四、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艺术实践:6学分 2、田野采风:4学分 3、社会实践:1学分 4、毕业论文:4学分 5、毕业汇报:2学分
五、修学年限: 四至八年(学分制弹性年限)
六、授予学位: 文学学士
七、毕业标准、学位条件 弹性学分制内按学分结构比例修满163学分以上准予毕业,符合《广西艺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规定条件者授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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