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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

整理:艺路网 日期:2008/11/13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一、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考模式简介

    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考模式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1.统考科目

    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

    三门统考科目的分值设定为:语文160分,数学160分,外语120分,总分440分。语文、数学分别设附加题40分。

2.学业水平测试

    学业水平测试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七门。

    普通类设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目五门。选修测试科目由考生在历史、物理中选择一门,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修测试科目。

    选修测试科目各科满分为120分,按考生成绩分布划出六个等级。

    A+ :前5%(含5%)     

    A :5%-20%(含20%)

    B+ :20%-30%(含30%)  

    B :30%-50%(含50%)

    C :50%-90%(含90%) 

    D :90%以后

    必修测试科目各科满分为100分,分为四个等级,用A、B、C、D表示。

    A:100分-90分 

    B:89分-75分

    C:74分-60分

    D:59分及其以下

    技术科目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视为D级。

    选修测试历史的考生加试语文附加题;选修测试物理的考生加试数学附加题。不兼报普通类专业的艺术类、体育类考生不加试附加题。

3.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分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方面。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方面,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方面,分A、B、C、D四个等级。后三项单项达到A级且前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后三项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予录取。

    综合素质评价对往届生暂不作要求。

4.考试日程

    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考试在6月7日、8日进行。

    学业水平测试日程安排如下:

  必修科目 选修科目(同时开考) 4月8日 4月9日 6月9日 上 午 物理 历史 物理、历史 政治 化学 下 午 生物   化学、生物、 政治、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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