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已录取者复读高考报名须缴录取通知整理:艺路网 日期:2009/8/6 来源:
省招考院表示,凡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应按时持录取通知书到高校就读。今后,在高校学籍审查过程中,若发现将往年录取通知书转与他人牟取私利者,由学校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学籍。从今年开始,凡被高校录取后因特别原因不能报到入学的考生,今后再参加普通高考,须在报名时上缴往年的录取通知书。 此外,对违规招生的高校,将取消违规招收学生的入学资格,并由违规高校全额退还其所交费用;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限制或停止其下年度招生等处理,对其中违规招生情节严重的高校,将吊销办学许可证。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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