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普通文理科高职(专科)最低录取控制线确定整理:艺路网 日期:2008/11/12 来源:不详
根据教育部和省招委有关文件规定,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综合考虑普通文理科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数、考生成绩及志愿填报情况,确定原公布的高职(专科)批次参考线即为我省高职(专科)院校最低录取控制线,具体如下:
第一批高职(专科)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史类459分,理工类437分;第二批高职(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史类377分,理工类366分。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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