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07年招生简章整理:艺路网 日期:2009/4/17 来源: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一、培养目标
以素质教育为基点,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现代社会需求的,具有“科学精神、人文素养、创新精神和技术能力”的高素质设计艺术人才和美术专业人才。 二、报考条件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普通高中及中等艺术学校的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家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由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的在校生; ·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二年者; ·去年参加高考,因舞弊而被取消报考资格和入学资格者。 四、招生计划: ·本科1400人,专科300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考试办法 (一)专业报名: ·本省考点:1月18(下午)、19、20、21日受理专业考试报名。 ·报名地点:舜耕国际会展中心(济南舜耕路28号)。 ·外省考点:①生源省份:江苏、安徽、浙江、江西、福建、河南、河北、山西、北京、湖南、湖北、重庆、辽宁、吉林、黑龙江、青海、西藏。②考点设四个:南京宁海中学、河南郑州铁六中、湖北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鲁迅美术学院北校区。③说明:省外的考生可以在认为方便的任何考点参加考试,山东考点不受理外省籍考生,外省考点不受理山东籍考生。 ·省外报名考试地点 ![]() ·部分本科专业可以兼报专科专业。省外考生不得兼报专科。
(二)专业考试: ·考生须持个人《身份证》、《山东省2005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报考证》(简称《报考证》)、《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05年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我院专业考试,三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 ·山东考点考试安排见:《报考须知》 ·史论类、理科类、服装表演、绘画(书法)考试说明: 艺术设计学、美术学、广告学、包装工程(理科)、建筑学(理科)、工业设计(理科)、服装设计与工程(理科)专业:只参加美术造型基础测试【考试用纸为8开】。凭我院发放的“专业考试合格证”到地、市招办报名,参加全国高考。 表演(服装表演方向):只参加形体与表演测试,(不参加美术测试),凭我院发放的“专业考试合格证”到地、市招办报名,参加全国高考。 书法专业方向:只参加书法专业测试,凭我院发放的“专业考试合格证”到地、市招办报名,参加全国高考。 ·其他要求和说明: ①素描(速写)考试限用黑色炭笔、铅笔;色彩和设计基础或命题创作考试限用水粉颜料。②考生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画具、画凳自备。试卷纸由学院发给【素描(速写)考试用纸为4开,色彩和设计基础(或命题创作)考试用纸为8开】。③4月1之前学院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排出名次,专业考试合格者,发放准予参加普通高考的“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凭“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地(市、区)招办办理报名,参加全国高考。专业考试未合格者,不另通知。④专科不另进行考试,以本科成绩为依据,报名时考虑是否兼报专科。 六、录取办法 教育部规定我院为自主划定文化课分数线院校之一。考生文化考试课目为“3+X”。即语文、数学、外语,X为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文科数学不计入总分。我院将依据考生志愿,依据考生(分专业)专业及文化课成绩综合考虑,来确定投档比例,并报省招办批准,由省招办向我院投档。我院将艺术设计(应用设计)、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装饰艺术)、建筑学(景观、室内)、服装设计与工程、工业设计(产品、展示、公共设施)、绘画、雕塑、摄影、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绘画(书法)专业的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注意德、智、体全面考察),且根据考试情况划定英语最低分数线,择优录取。艺术设计学、美术学、广告学、包装工程(理科)、建筑学(理科)、工业设计(理科)、服装设计与工程(理科)专业的投档考生以文化课成绩排序且英语限制最低分数线60 分,择优录取,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方向的考生,只要达到省招办对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的要求,投挡后以形体与表演测试成绩排序录取。根据省招办的统一安排,7 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未录取者不另通知。 【注: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但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请考生斟酌。】 七、入学事项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确定方式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学费:依照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2001年收取学费标准,另需交纳住宿费、教材费等。以上收费若有变动,依照物价局2005年新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及每学年入学时应按时交纳规定学费。请考生家长根据家庭条件量力报考。 八、毕业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发给国家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九、其他事项 · 专科(高职)就读地点为我院高职教学部(山东省电影学校济南市文化东路57号),教学工作、生活管理等均由山东省电影学校负责,由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制定教学计划,指导教学工作。由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颁发国家学历证书。可参加专升本考试,专升本比例执行省教育厅有关政策。 · 本简章未尽事宜,按上级和我院规定办理。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专业报名时我院招办公告为准。 · 2005年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省计委和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计划为准。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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