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部分知名院校艺术专业09年录取原则整理:艺路网 日期:2009/3/2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部分省内知名院校艺术专业录取原则
其中,艺术设计专业单科语文、英语成绩皆不得低于150分制的80分;艺术设计专业(书法方向)单科语文成绩不得低于150分制的90分、英语成绩不得低于150分制的80分。
1.在专业课和文化课均上线的考生中,按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高考数学、英语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后(且语文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0分),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音乐类:文化课上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美术类与幼儿师范学院学前教育专业(美术方向):文化课达到规定分数线且专业课通过生源所在地统考并合格后,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1.第一志愿填报我院,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最低省控线,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将参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2.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依上线情况而定;3.无其他相关科目考试要求。
在考生专业课、文化课成绩达到省艺术类专业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所有艺术类专业调档排序按照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主持与播音(空中乘务)英语单科成绩须在40分以上;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执行省招办投档政策规定,无分数级差限制。 (注:以上为省内部分知名院校艺考专业的特殊录取原则,仅针对陕西艺考生。仅供参考,以招生简章为准)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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