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高校艺术类专业报考关键词解读整理:艺路网 日期:2008/12/25 来源:中国教育报
一年一度艺术类院校及专业报考已经拉开帷幕,部分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已向社会公布。本文结合教育部近日颁发的《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就考生和家长关心的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规定,高校组织校考的方式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跨省设点组织校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省级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校考,其余本科院校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如有特殊要求确需跨省设点组织校考的,须经拟设考点所在地省级招办同意并报本校主管部门备案。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应低于本省(区、市)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一般不应低于本省(区、市)确定的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同时还规定,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招生学校不得拒录符合本校录取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分享到: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信息不断调整变化,艺路网—中国艺术院校招生在线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相关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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