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1日至13日
(9:00-11:30,
13:30-16:00) |
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持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单位(非本市应届高中毕业考生的毕业学校、街道、乡、工作单位)出具的报考证明、其他需要出具报名资格身份的有效证件、证明,到网上报名选定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所设置的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手续并缴纳报名考试费(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报名信息确认工作可自2008年12月9日起由考生学籍所在地的区县高招办向所在中学统一布置安排进行)。
考生学籍所在高中阶段学校,应当认真做好应届毕业生的高考资格审定工作,区(县)招办应认真做好在本区(县)确认的个别报名考生的高考资格审定工作。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参加高考,按照教育部规定,考试成绩无效,并要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