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省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整理:艺路网 日期:2008/12/1 来源: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山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工作,2009年省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各专业招生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工作,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主持与播音、表演(含影视表演、戏曲表演)、广播电视编导、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各专业招生的专业考试工作,由省属高校联合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联考”),其它未涉及的专业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现将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名 凡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确定的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所有报考太原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节目主持方向)专业(本科)的考生须参加主持与播音专业省联考。 所有报考山西师范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科),以及省属高校高职(专科)编导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省联考(具体工作由山西师范大学承办)。 所有报考太原理工大学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本科),以及省属高校高职(专科)服装表演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美术类专业统考和太原理工大学承办的省联考。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或理工类的其他系科、专业。 考生统一报名时除填写相关报名表格外还须填写《山西省普通高校音乐(美术)专业考试报名表》,按规定缴纳艺术类考试费,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各县(市、区)招办负责按规定编排考生考生号(编排办法见附件一);负责填写音乐专业考生花名表;负责审核考生所填写的报名表中各栏目是否按规定和要求准确填写。 各市招办将所辖县(市、区)招办上报的艺术类报名信息软盘和有关资料汇总后,于12月16日交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二、专业考试 1、美术 (1)报到时间:12月27日。 (2)考试时间:12月28日。 28日上午:色彩 8:30—11:30 (3)报到地点:各市招办所在地,具体考点由各市另行通知。 (4)考试科目:素描、速写、色彩。 (5)计分办法 素描、速写、色彩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6)科目考试时间 色彩科目为180分钟,素描、速写两科目共180分钟(其中速写科目为30分钟) 2、音乐 (1)声乐、器乐、电声乐、音乐学(史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a、报到时间:2009年1月2日上午12时前。 b、报到地点:山西大学。考生报到时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音乐专业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音乐专业准考证》参加考试。 c、考试科目 声乐、器乐、电声乐专业:视唱、听写、乐理、声(器)乐。 (2)舞蹈 a、报到时间:2009年1月2日上午12时前。 b、报到地点:山西大学。考生报到时凭本人《身份证》领取《舞蹈专业准考证》。考生凭 《身份证》和《舞蹈专业准考证》参加考试。 c、考试科目 基本功考核:地面练习、擦地、小踢腿、蹲、单腿蹲、控制软开度、单一小跳、单一中跳、 简单的技巧等。 (3)计分办法 音乐各专业:满分为100分。听写、视唱、乐理各占10%,演唱(奏)占70%。 (4)声乐考场提供伴奏,考生要自备乐谱,也可自带伴奏带或清唱。考生不得自带伴奏。 器乐考生考试时一律不许带伴奏演奏。电声乐专业、打击乐专业的考生小军鼓乐曲带否伴奏自便,伴奏自理。舞蹈考生表演所需道具均自备。 3、主持与播音 报到时间:2009年1月10日。 考试时间:1月11日开始。 报到地点: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考生报到时凭本人《身份证》领取《主持与播音专业联考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主持与播音专业联考准考证》参加考试。 主持与播音专业考试内容: 基本条件:发音器官无疾病,普通话标准,主要查形体、形象、气质、身高(最低限度:女1.60米,男1.70米);整体印象。 基本素质:朗读指定文学作品(现场抽题,限2分钟)、朗读自备文学作品(限2分钟,体裁不限)、即兴评述(现场抽题,准备5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文稿,限2分钟)、才艺展示(限3分钟)。 4、表演(含影视表演和戏曲表演) 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2月27日—31日(网址:www.arft.net)。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1月15日。 考试时间:1月16日开始。 报到地点: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 (1)影视表演考试内容: a、基本条件:主要考查形象、气质、身高(最低限度:女1.60米,男1.70米); b、基本素质:声乐(自备歌曲一首)、形体(自备舞蹈武术一段,限1分钟)、台词(朗读自备文学作品,限2分钟)、表演(集体命题小品)。 (2)戏曲表演考试内容: 基本条件:考查形体、形像、气质,身高最低:女1.60米,男1.65米。 a、念白(自备或规定片段、诗词均可,限2分钟); b、唱腔(自备或规定唱段、民歌均可,限5分钟); c、技能展示(任选起霸、趟马、走边、小快枪、大刀枪、单刀枪等或剧目片段,限5分钟)。 凡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和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省属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均使用省统考成绩,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也可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省联考的主持与播音、表演、广播电视编导、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成绩省内通用,省外院校也可以使用。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省属高校的校考应在本校所在地组织,须在2009年元月31日后进行,3月底前完成。 三、组织领导 1、各高校和各市高校招生委员会要按照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考试期间分别成立音乐、美术、舞蹈、主持与播音等各专 业考试领导组,认真部署专业考试工作,确保试题(卷)安全,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 分享到: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信息不断调整变化,艺路网—中国艺术院校招生在线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相关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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