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福建师范大学音乐类考试内容
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0/2/21 来源:福建师范大学
1.音乐学(含国家基地班、师范):执行福建省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要求。
2.音乐学(师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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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要求 |
初试 |
①视唱 |
简谱或五线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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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模唱 |
音程模唱、和弦模唱 |
复试 |
①演唱 |
演唱歌曲一首(自选、无伴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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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演奏 |
演奏乐曲一首(自选、无伴奏) |
3.舞蹈学(师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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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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